如今的房价已经很令人崩溃了 然而,有房的业主就很好过吗? 那是你还没碰到让人糟心的物业啊! 平日里, 我们收到的关于“物业”的爆料 比比皆是↓ 前段时间,新法规来了, 今后某些物业不作为、乱作为有治了↓ 其中对《物业管理条例》作出部分修改,涉及4个条款的修改,删除1个条文,删去的条文为第五十九条,新增关于物业费调整和小区公共部位广告等规定。 那么,这次修改和废止的《物业管理条例》 哪些和我们的生活关系比较大? 以下8种情况 可以拒缴物业管理费 1、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,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。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,因此延迟收楼的,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; 2、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,业主可拒缴; 3、对于物业公司要求缴纳供热、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,可以拒绝缴纳; 4、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缴,但要有有力的证据,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; 5、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,业主有权拒缴; 6、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 ,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缴。 7、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,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; 8、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,业主可拒缴。 以上情形的 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不缴物业费, 要是有如下情况 物业或许还得给我们倒找钱呢! 遇到这种情况 物业可能还得给咱“倒找钱” 根据我国《物权法》和有关规定 住宅小区内的公共场所、公用设施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因公共设施所产生的广告收益 归!业!主!共!有! 看到这 就有人质疑 这笔钱我能要到吗? 不用看其他城市 常州就有小区这么做了 所以,你懂了吧~ 其实这些钱应该归业主所有! 都别忙着羡慕人家了 心存疑虑的 可以找找自己家小区的物业 问问清楚这些收入到底去哪了! 不缴物业费从来不是目的 谁也不想下班回家看到 一个乱糟糟的小区没人整理 希望物业公司尽责尽力 同时,业主也要多份理解 只有这样 我们的小区才会越来越好~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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